来源: 庆阳网 发布时间: 2017-01-09 11:47:11 编辑: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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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峰区突出问题导向,加大问责力度,以严肃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 该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中共西峰区委关于强化压力传导靠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全委会、纪委全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等5项制度,对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对象、情形、程序、方式等进行了规范细化。明确党委、纪委(纪检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造成重大失误、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都将被追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单位或部门“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或压案不查的,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的责任,又查主管领导的主体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 2016年,该区共倒逼式追责“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44起,给予组织处理及党政纪处分52人。(谢丰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