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又将扩容,参保人员今后看病购药将更加便捷。昌吉市社保局于2016年11月发布,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启动申报,无论是“公立”还是“民营”,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均可自愿申请。 昌吉市社保局按照昌吉市区域规划,考虑人口分布、群众购药需求等因素,定点药店必须取得有关证照,在注册地址连续经营1年以上,无重大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发生等。定点药店还必须至少有1名执业药师,营业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发放的上岗证,营业时间内必须有1名药师在岗。同样,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取得有关证照,在注册地址连续经营2年以上,无重大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发生等。 与此同时,昌吉市社保局按照“结构合理、动态管理、宽进严管、竞争有序、平等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新申请的50家医疗机构和药店上报的资料进行了初审、初评以及实地勘察,从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服务能力、服务特色和参保人员就医意向等因素考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最终确定37家医疗机构和药店通过审核。 后期,昌吉市社保局还要对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培训,规范医保定点药店管理,提高药店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执业素质和水平,满足参保人员需求。除网络信息监管外,昌吉市社保局还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鼓励群众举报等多种方法,加大医保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马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