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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与治疗,他们真的需要治疗吗?

2020-03-04 21:24 | 来源: 医学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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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安庆医院、安徽省疾控中心等团队的研究人员,在中国科学院科技论文预发布平台ChinaXiv(未经同行评议)发布了一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和诊疗结果。这个诊治故事也许能对我们带来一点启发。

  丈夫、弟弟、弟媳都病了,而她“没事”

  A今年50岁,她和她的丈夫B在安徽生活和工作。今年的1月25日,在新冠病毒感染人数迅速增加的时候,B与弟弟D见了一面。而就是这一次见面,改变了B与A的生活。

  很不幸,D在与B接触的第二天,D就出现了发热的症状。随后,D的妻子C也于1月30日出现了发热症状。C、D夫妻俩发热后感情况不妙,于是去当地的一家医院接受了咽拭子测试。2月5日,C、D双双被确诊为SARS-CoV-2核酸阳性。

  B和A作为密切接触者,尽管在2月5日尚未出现发热、咳嗽或者呼吸困难等不适,也接受了咽拭子的检测和胸部CT检查。次日,B、A二人咽拭子也被确诊为核酸阳性,B的胸部CT示其右肺下段毛玻璃样影,与典型的COVID-19胸部影像学表现一致。而A的胸部CT无任何异常,仅为核酸阳性。

  讲到这,你一定会好奇:如果是D传染给了B,那是谁传染了D呢?他去过武汉吗?

  他并没有去过武汉,但他曾与有武汉旅行史的同事E在1月21日接触。而E后来也已经被证实为COVID-19患者。

一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与治疗,他们真的需要治疗吗?

  图1:流行病学传染示意图

  看起来这一条传染链并没有什么特别,但事实上,A与这条链上的所有人都不同,因为A从始至终都并未出现任何COVID-19的症状。

  CT阴性,但仍启动了治疗——效果如何?

  在被确认SARS-CoV-2感染后,A、B也于2月6日被收入指定医院。由于B有肺炎表现,自然按照指南进入了标准诊治路径。

  我们要格外关注的是A。

  入院时A无任何不适主诉:体温36.6℃,脉率88次/分,呼吸20次/分,血压136/90mmHg,血氧饱和度99%。且在2月6日到2月21日的16天之间,A体温持续低于37℃,血氧饱和度在97%-99%之间,也从无体温升高、疲劳、咽痛、咳嗽、腹痛、腹泻或呕吐等呼吸道和消化道症状。

  实验室方面,A的血常规、电解质、肝功能和肌酶也于2月7日、2月11日、2月16日、2月20日受到了连续监测。除最后一次肝酶偏高(ALT 90IU/L,AST 62IU/L)之外,其余都处于正常范围。同时,A于2月11日和2月20日接受胸部CT复查,均无异常表现。

  尽管A并不是COVID-19患者,仅是SARS-CoV-2的无症状感染者,但还是接受了医院的治疗。

  在2月6日~2月16日之间,A每日都接受干扰素α2β雾化治疗,服洛匹那韦/利托那韦 20mg,一天两次。2月16日开始,A停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并继续接受静注利巴韦林注射液0.5g/12小时治疗。2月20日由于复查的肝功能结果出现异常,A开始接受异甘草酸保肝治疗。

  2月19日,医生再度采集了A的咽拭子和肛拭子并送检,但SARS-CoV-2并未转阴。目前患者依然在医院接受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隔离和密切观察更好

  故事到这儿就讲完了,但我们需要考虑几个问题。

  A是否应被隔离?

  答案是肯定的:两次咽拭子和一次肛拭子阳性的结果足以证明A作为病毒携带者可以传播病毒。若非被及时依照密切接触者处理方式被隔离和筛查,A将有极大可能性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向易感者传播病毒并造成SARS-CoV-2在一定范围内的传播。2月21日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也认为: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感染源。因此,对于无症状者无疑要进行隔离。

  对无症状携带者进行抗病毒治疗是否必要?

  其一,在11天口服序贯3日静脉抗病毒治疗后患者病毒仍未转阴。

  无症状感染者的存在,并非SARS-CoV-2所独具。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伤寒玛丽”,也是一位凭一己之力让无数人陷入伤寒困扰的无症状带菌者。这例病例的诊治过程,也许能给我们临床诊治带来启发。  其二,A最后一次肝功能复测出现的肝酶异常,可能与治疗过程中使用的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有关。也就是说:抗病毒治疗不仅没有达到抗病毒的目的,反而可能造成了患者药物性肝损。因此,研究者也认为,仅隔离+密切观察,不在患者出现症状之前做药物干预可能更加安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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